“簪花小楷?”贝思甜挑眉。
“对对对,就是这个。”马三枪觉得贝思甜的水平也不错,居然还能知道这么复杂的名字,他可是记了好几遍,最后还是给忘了。
贝思甜大感诧异,魏贤散人就是魏元卿,魏元卿和吴岳凯在文学圈子里都十分有名气,一手字写的叫人拍手称绝,喜欢的自然不在少数,她当时就想着如果是这二位的字,她说不定能够讨来一副,就算是其他人的,她也能托这两个人弄来,只是万万没想到这位杜老先生居然对她的字也感兴趣。
不对啊,她写的是簪花小楷,而魏元卿的却是狂草,风格南辕北辙,也不是说杜丁伟喜欢草书就不能喜欢小楷,只是簪花小楷更受到女性的偏爱,若是名人字帖也值当收藏,可她没什么名气啊。
虽然有所疑惑,不过既然是她和魏元卿的字,倒也好说了,于是她笑道:“马老爷子,多谢您特意跑这一趟,到时候我会带着这两个人的字去拜访杜老先生的。”
马三枪见状忙摆手,“我谢谢你还来不及呢,就是这么点小忙还有这么多周折,可当不了你一句谢。”
马三枪走了以后,秦丰旺不由地问道:“小贝,你说的那么笃定,打算去哪弄这里两个人的字呢?”
秦丰旺虽然不擅长写字,但是对这个圈子里的事情也会进行了解,这个年代文化人都受到人的尊敬。
贝思甜笑笑,“正好有认识的人,可以去问问。”她说的比较含糊,不是想隐瞒什么,只是不好多说,总不能笑呵呵的去跟秦丰旺说,杜老先生想要的就是她的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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