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神分身充当的行脚商人一出现,立刻引起了附近部族的注意,当他们发现可以再血神分身这里买到法宝、丹药乃至阵旗,立时便兴奋起来,修行功法他们有了,但法宝、丹药和阵旗对他们来说却是稀罕玩意。
现代有一句话说得好,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会铤而走险,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目着被绞死的危险。
而洪荒之中根本没有什么法律可言,冥河做的生意可以说是一本万利,如果炼制一份丹药需要一份材料,而他卖出去的价格却是五份材料,简直就是暴利。
洪荒之中不乏会炼丹炼器的大能,但那些大能不可能像冥河这样,浪费大把大把的时间在这个上面,可以说冥河就是做的垄断生意,看着再度慢慢富裕起来的库藏,冥河便十分满足。
没过几十年的时间,血神分身的动静便被巫妖两族高层给知晓了,冥河只能暂时偃旗息鼓,反正洪荒之中大大小小的部落族群基本都被他的血神分身跑遍了,赚的盆溢钵满,虽然冥河不惧巫妖两族,但枪打出头鸟,还是低调为上。
血神分身的销声匿迹让巫妖两族很是无奈,两族本想招揽他们,专门为两族服务,免得让对方招揽过去,妖族尚能自己研究炼丹炼器之法,而巫族没有元神,根本无人精通此道,比起妖族,巫族却是更需要血神分身这样会炼丹炼器的高手。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lengleng.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