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二十日,六县秋季的田赋终于全部收完。
据统计,七县(包含陈家庄县)共有耕地三十九万亩,收田赋十二万石,收佃租(公田)十一万石。
光是这些粮食就已经够军政府军、政系统可劲儿造一年还有剩余了。
因为军政府收的田赋不用向中央政府(宋廷)上缴,所以非常的宽裕。
除了上面的无本收入,刘煜还通过花钱购买,在广州七县和周边几个县采购了六十万石粮食,一下子将军政府的现金流花去了一小半。
算上之前签订的期货合约到期了一部分,军政府的存粮已经达到了一百三十万石。
非常恐怖的一个数字。
足够七县百姓在颗粒无收的情况下,吃一年。
这还是军政府的积蓄,不包括百姓家里自存的粮食,也不包括地主家里囤积的粮食。
军政府是通过造反建立的,大部分地主都不信任,暗地里很是抵触,所以他们的粮食基本都囤积了起来。
要不是《土地法》规定不允许私人大规模买卖粮食,估计那些地主连佃户和自耕农手里的粮食都会收走,军政府也不可能购买到六十万石粮食。
陈逊尤记得刘煜在向自己汇报的时候,那种欣慰的神态:“终于不用再从南海往广州运粮了,每年一船一船的粮食运回来,我就感觉到心疼。”
是啊,无论运点啥都比运粮食赚钱。
可粮食是根本,手里有粮心中不慌,以前陈家庄粮食自产不能满足自用,哪敢不运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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