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年,七月末。
莲山县政府大院内,县常委扩大会议正在进行中。
南城步阴沉着脸,刚刚进行的常委会投票表决中,方仁清的提议被五票通过了。
他万万没有想到之前一直保持中立的张家,突然投票支持了方仁清的提议。
在常委会上,张家虽然只有身为莲山县检察院院长的张发旺有投票权,但是与张家交好的两位副县长,还有两票。
一年前如果没有发生李阳的事件,那么张明教也会进入常委会拥有投票权。
所以一向嚣张跋扈的南家才会在南枫被打骨折的情况下没有过度追究和牵扯过广,只是死盯着张明教的常委会常委投票权。
在莲山县,张家的整体势力是唯一能够与南家相抗衡的,不过张家的行事风格向来儒雅,更多的精力都放在了政务方面,不像南家喜欢擅权。
张家奉行的家风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能忍就忍。’
所以其实南城步并没有把张家,当做对手。因为在他看来,没有野性的老虎,还不如一只鬣狗有威胁。
而,方仁清就是那只鬣狗,由此可见南城步的高傲和嚣张。
身为县高官的方仁清,在他的眼里也只是一只鬣狗,是来到他的地盘抢食的鬣狗。
看到南城步难看的脸色,方仁清内心一笑,遥遥的看着张发旺微微点头示意。
张发旺看了眼坐在外圈面无表情的姐夫,微不可察的点了点头。
方仁清心里此时却想着几天前在家里发生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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