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四个字,只因为她每次都能无懈可击得将自己的责任推干净,种种巧合,种种怀疑,种种不可能,却不被法律拒绝。
——她是被法律保护的那一方:一个17岁的女高中生。
咣当,椅子被腿推开,随弋起身,双手微微蜷起,“很遗憾,看来你们并没有心情询问我,那么,我就不需要浪费时间了”
询问随弋,是一件很恶心人的事情,因为从头到尾得不到一丁点信息,且,你会从中得到许多无形之中的自我羞辱感。
就像是一只饥饿的狮子暴怒至极,却拿酣睡香甜的刺猬无可奈何。
抬手拍下便是刺痛。
动弹不得。
当然,你可以像小说跟电视剧里面编排的那般,极度蛮横得粗暴对待她,逼迫她,她受着,然后依然出了警局。
过几天,那些警察会莫名其妙爆出一些让大众不耻法律不容的事情,然后顺理成章被政府抛弃,成为这个社会最底层的渣滓。
她是一个自伤八百也要让伤她之人生不如死的人。
老警员们不大乐意接触随弋,但是也不肯让开道,看着她第三十五次从他们眼前安然离开。
“随弋,你快满十八周岁了吧...”
林权看向随弋的时候,脸色沉沉的,“你是聪明人,该知道法律也是有限度的,等你十八岁..你就会知道法律并非你想象中那般温柔...”(PS,在这里,我改下小说里设定的法律,也就是十八周岁才是未成年年纪,嗯,剧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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