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和登前来的目的就是找禹商养马的事情。
那天他们对于宝坐在马背上的勃发英姿分外赞赏,连同心中对她不认首领的不满都因此而淡了许多。
再说,他们平时不论去哪里都靠两条腿,速度和持久性都比不上马。
有了马,跋山涉水也好,驼重物拉东西也罢,能省出不少的人力。
最重要的,骑在马上俯视苍生的感觉肯定超级爽。
一只母兽尚且可将马骑得如此潇洒不羁,他们雄兽坐上去会更加有气势的。
果然,好男儿天生就注定要驰骋天下。
“我看养点可以,从前我还觉得养牛兽没有用。这次咱们搬家,那些重点儿的东西都是牛兽驼的。马虽然力气不见得比牛大,但胜在速度快呀,对咱们以后肯定会有好处的。”
关键点在于,在他们的意识里,所有和宝有关的东西都是最好的。
禹点点头,他的想法和他们是一致的。看来,这么多年的磨合,他们之间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达成一定程度的默契。好多事情不必说得太清楚,彼此之间都能猜个差不多。
“加快部落整理的速度,两天吧,两天内把部落全部拾掇好。两天后,你们出去猎马兽,有多少要多少,别伤着它们,全部带回来。”
禹首领决定,追上宝宝的脚步从养马开始。单从速度上来讲,养马也是个必然。不然的话,他的宝宝骑着马在前边跑,他靠两条腿倒腾着追,恐怕一辈子也追不上。即使能追上,他也不想这么耗费了一辈子。他还想和宝宝甜蜜一辈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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