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巨龙们聚集的地方,一只高傲的通体银白色的巨龙和上方无痕对视。
上方无痕半面的面具仍旧闪着银光,手中的长枪同样是锋芒毕露。
卡德摩斯越看越觉得满意。
如果非要和人类签订契约,那么这个龙骑士肯定是最好的选择。
本身身为龙骑士自身的品行肯定不错,起码不会有什么不良嗜好,而且和龙相处久了,沟通和交流应该不会出问题。
它可不愿意一不小心变成龙蛋,然后变成赫拉克勒斯那副蠢样子。
(赫拉克勒斯:胖胖龙委屈QAQ)
卡德摩斯想好这一条,冲着上方无痕飞了过去。
寻说的没错,先下手为强!这么强的龙骑士它可得抢占资源。
殊不知自己已经被千寻洗脑的卡德摩斯乐颠颠地去了。
另一边,俄尔普斯找的是南宫千与。
它已经打听清楚了,面前这个看起来弱不经风笑起来如沐春风(别问它怎么知道这些词,千寻教的)的人类可是精灵王!
身份如此崇高那能力也弱不了,是以俄尔普斯迈着优雅却有些急躁的步伐向南宫千与走了过去。
人类是用双脚走路,它也走路显得尊重!啊,伟大的俄尔普斯是一个多么重礼节的龙啊。
其实千寻希望俄尔普斯选择南宫千与的原因是——俄尔普斯是自己的粉丝龙,加上智商不掉线能力强,保护南宫哥哥绰绰有余。
至于胖胖龙,千寻摩挲着下巴琢磨着是不是要给蓝颜也换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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