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晗长的像陆皇太妃,像玫瑰花一样漂亮。浑身上下透着一股贵气,和霸气,输人不输阵。
今儿过节,秦晗入乡随俗,去右王哈洛克家里走动走动,以便尽快确定借兵事宜,他也急着想回家过年了。游子没有不想家的,他的根总归在齐朝。
借兵,和单纯的哈维国出兵不同。借兵,兵权会到秦晗手里。哈维国出兵,兵权不在他手里。兵权是个神马玩意儿?是能决定数十百万人生死的坏孩子。
秦晗保持着苏武那样的高傲气节、或者傲雪寒梅一样的风度,否则太弱了谁帮你?他的随从也很骄傲,虽然沦落到这里,依旧很有民族气节,高昂着头。于是,区区数人,就有一种势。
这种势一过来,立刻吸引了这边热闹人群的注意。
哈奇毋看了他一眼,竟然是这个齐朝人,齐朝的丧家之犬,没兴趣,继续抢啊抢姑娘……
哈撒耶家的人,对这个齐朝人也没多高看一头,但所谓病急乱投医,来个第三者总想借点力。一位家奴急智、高傲的冲他吆喝。“秦齐是吗?你是找哈奇毋公子的吗?”
齐朝秦家人,简称秦齐,哈维国的人容易记住,什么秦晗秦琅秦晏不好分,叫都叫不清楚。哈撒耶家奴一边吆喝一边给他使眼色。你今儿将哈奇毋公子请走,明儿我还你个人情!
秦晗虽然才二十出头,可儿子都两个了,对男女间那档子事儿,熟悉着的。再看这情形……琢磨了一下,要说是个机会,也不为过。虽然两方都不好得罪,可在大街上这么着,哈奇毋这方总归不妥当。若是能将哈奇毋好生弄回家,或许也是回护了右王哈洛克的面子。再说,有挑战才有机会,这事儿有风险,但若搞定了,那哈撒耶那个老滑头就会对他好一些。也展现一点齐朝的风度和本事,让左王哈洛宁父子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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