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晓伟倒也碗筷出来,径直直到饭桌边坐下,程母还没回过神,脑子都是懵的,以为自己在做梦,直愣愣地看着儿子。
“家里伙食不错嘛,比我在大城市还吃得好。”
程晓伟讽刺地笑了笑,伙食确实还不错,一碗鱼,一碗红烧肉,一盘炒空心菜,他刚去淞城上大学时,身上只带了五百块,交了学费后,身上的钱只勉强够一个月的伙食费。
那一个月,他每天只能吃两顿,早上不吃,中饭晚饭都是两个馒头,学校食堂有免费的紫菜蛋汤,虽然一大锅汤可能只有一个蛋,没有一点油星,可对他来说,也是非常难得的美味了。
就着免费的紫菜蛋汤,吃完两个馒头,就是他的中饭和晚饭。
对于十八九岁的大小伙子来说,这点饭肯定是不够的,他经常半夜饿醒,上体育课时,都要跑八百米,那是他最怕的,每次跑完就像是抽去了全身力气一般,眼前阵阵发黑,站都站不稳。
之后他去找零工,第一份工作就是丽姐的咖啡店,凭良心说,他真心感激丽姐,在他最困难的时候伸出了援手,解了他燃眉之急,还让他吃上了饱饭。
但感激归感激,他对丽姐并没有男女之情,而且他在管理咖啡店时,也尽心尽力,还想了不少点子宣传,本来丽姐的咖啡店半死不活的,每天都处于亏损状态,丽姐也不在乎。
不过在他的经营下,咖啡店一下子就成为附近大学生和白领们的休闲中心,生意也蒸蒸日上,只两个月就扭亏为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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