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被运营官安排上了,老欠着也是个事儿,不如就加更一期番外吧,正好咱也有些话想跟诸位读者聊聊。
清朝入关后,为了缓解异族统治所带来逆反心理,清廷特地采纳明朝降臣金之俊(明兵部侍郎,降清后升任吏部尚书,并加太傅衔)的建议,在关内推行满汉衣冠服饰并行制度,即所谓‘十从十不从’。
第一、“男从女不从”。
男子须剃头梳辫穿长袍马褂,而女子可梳汉式发髻穿汉式服装。
这样一来,被强行剃头改服的男人回家看见老婆,心里面还能好受一些。
话虽这么说,但有清一季,穿传统汉服的女子是越来越少,反倒是旗袍越来越流行,甚至还在民国风靡一时,这怎么说理去?
第二、“生从死不从”。
这点不是说不改易服装就得死,而是指逝者在下葬时,无论男女,都可以穿故国衣衫。
不过你懂得,穷人买不起多少衣服,好衣服得紧着活人穿,所以死者生前穿什么,下葬时基本还是这件。
而有钱的人家大都互相攀比地捐了冥官,人家下葬穿的是长袍官服,所以这条也基本等于没有。
第三、“阳从阴不从”。
这条和第二条几乎一致,简直有凑数之嫌。
之所以要单独拎出来这么一条,那是因为当时和女真结盟的蒙古族部分部落有逝者天葬的习俗。
拿先人的尸体去喂鹰,这点汉人真心接受不了,所以就不必依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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