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是一种优雅的动物。
公鹿是一种雄壮而优雅的动物。
说实在的,艾格的认知里,杀鹿取肉和焚琴煮鹅没啥两样,那么鹿都杀的,但是凭啥鸟就打不得。
但是很多事情得就事论事。
也许曾经这片土地上,千万年来的生态都是平衡的,但是自从有一群野蛮的人类踏足这块土地后,用自己发明的火器对他们能够看见的所有肉食动物进行无情的屠杀,最终的结果就是导致了白尾鹿这种原生动物在北美洲出现严重的数量过剩。
这是一只年轻而健壮的雄鹿,非常巧合的是,艾格一发子弹刚好从它的眼睛里射了进去。
“我的天啊,你太厉害了!”乔安娜跑过来后,对着艾格使劲拍了一巴掌,把他拍了一个踉跄。
“这只鹿好像有些太大了,我们没有办法把它带走。”艾格对着乔安娜说道。
“呃,说得对,它太大了。”乔安娜点头说道,就算她不太会估算,也看得出,这只鹿至少在100斤以上。
艾格抓了抓头发,有些麻烦了,他们刚才出来的时候没料到能打到这么大的猎物,所以竟然没带绳索和棍子。
人就不能偷懒,你偷什么懒,就给你来什么事。
这里离营地并不远,单程大约就二十来分钟的路,走快一些,来回半个小时。
但是鹿也许等不了半个小时了。
宰杀哺乳动物,必须要对其进行放血,因为它们体内的血液如果在凝固了,会大量淤积在肌肉和内脏组织中,不光是影响肉质口感,而且会加速肉类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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