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成功歉疚的说:“杨华,当初离婚时,还是你跟我说的好聚好散,现在何必如何?”
他这话说的温和,但我从他的眼里看出了厌恶和嫌弃。
挺会装。
我不太喜欢这个人。
可是,即便不喜欢,我也得救他。
我看着杨华,总觉得她两只手放在身前,好像在护着啥。
趁着她的注意力都在沈成功夫妻身上,我突然上前,从她怀里抢过一个黑色塑料袋,还用胶带缠着。
我撕开胶带,塑料袋里面放着个玻璃瓶,瓶里有一张沾着血的黄纸和一撮头发,而瓶底还放着一块皮,巴掌大小,皮上面长满了黑疙瘩!
黑疙瘩尖端的小孔一张一合,跟沈成功背上的一模一样。
“打火机。”我朝沈思远伸手,他抽烟,身上肯定带着打火机。
杨华疯了一样朝我冲过来,长满黑疙瘩的脸狰狞恐怖,“不许烧,不能烧!”
沈思远抓住她,她挣脱不开,一口咬在沈思远的手背上,登时见血。
沈思远眉头都没皱一下,扔给我一个打火机。
我敲碎玻璃瓶,倒出黄纸、头发和那块皮,用打火机点着。
那块皮一碰到火,皮上黑疙瘩竟像虫子一样蠕动,流出血水,卫生间里弥漫起腐臭的气息。
我捂着鼻子,伸手往外指,示意沈思远把杨华从卫生间里带出来。
等他和杨华出去,我急忙走出卫生间,打开卧室的窗户通风。
人皮烧完,我再看沈成功的后背,黑色的疙瘩已经不见了,剩下些淡淡的红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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