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
李昂目光失焦,后背贴着椅背,望着三指捏着的红酒杯,淡淡道:“当你的品味越小众,意味着你欣赏的事物,情感,艺术越不随波逐流,你对自己的认识越深刻,和你产生共鸣的人就越少,和人群的距离自然而然越拉越远。”
“你为什么这么说?你是干什么的?你说这些什么目的,谁指使你的,你的动机是什么?如果你答不上来,对不起,这波我只能给你不及格。”
坐在旁边的王丛珊突然袭击,摘掉了李昂戴着的耳机,给自己戴上,
她听到耳机里传来的巴赫的《G弦上的咏叹调》,看着手机屏幕上熟悉的音乐app,一挑眉毛,“大白天就开启网抑云模式啊。”
“你不懂。”
李昂摇了摇头,三指晃荡酒杯,酒杯中的可乐气泡上涌,一部分粘在杯壁上,随灭随生,“每个青春期自信而自卑的迷茫少年,都有成为作家的梦想。
每当我听一首歌,便会不由自主地想象,那些同样听过这首歌的人当时的心情,是悲伤、喜悦、麻木、苦涩亦或是平静。
想要用一支笔,去概括他们的人生,书写他们的悲欢离合。
我称之为,与生俱来的文人气质。”
“这就是你小时候用《我的区长父亲》、《我的上市公司董事长舅舅》、《我的报社社长小姨》等作文,骗本市中小学生作文报刊稿费的理由?”
王丛珊冷哼一声,毫不留情地揭李昂的老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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