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一天。
李斯特丝毫没有享受到李维斯所言,“与美丽伴娘近距离接触”的快乐,他就像是一个提线木偶,任由内务官员摆布。
“我不喜欢当伴郎。”罗利表哥小声的抱怨,他身上穿着淡金色的礼服,头戴五彩鲜花编织的花环,脖子上还围着又圆又蓬松的褶皱领,显得不伦不类。
“加一。”
李斯特附和。
他也穿着这套不伦不类的伴郎服装,也不知道是从哪儿流传起来的习俗,要穿这么一套奇葩的衣服。
哪怕他气质出众、相貌英俊,依然被这套礼服打败。混在伴郎团中,仅仅只有一张帅气的脸稍微突出。
李维斯偷偷打了个哈欠:“我也后悔答应梅欧泊当伴郎,又热又累又难受,我宁愿修炼斗气到精疲力尽,也不愿意站在这里当道具……尤其是穿这种又丑又蠢的礼服,我浑身都是汗!”
但是没办法,这是习俗。
金色的礼服代表着骑士的荣光,蓬松的圆形褶皱领代表贵族的高贵,五彩编织的花环代表自然的祝福。
这样的伴郎团,才能给以新郎以最大的支持,守护住新郎的荣耀。
李斯特瞥了一眼红色地毯的对面,一群身披白色礼服的伴娘们。她们没有戴花环,而是那种插着羽毛的飞鸟女士帽,戴着手套的双手捧着一捧干花。白色象征纯洁无暇,飞鸟女士帽象征斗气蓬勃,手捧干花象征美丽约束。
起初这群伴娘的确美丽令人挪不开眼球,然而现在,李斯特已经不知道发现这群伴娘多少个偷偷的白眼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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