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外传》:“社者,五土之神也。“
《孝经》说:“社,土地之主也,地广不可尽敬,故封土为社以报功。“
社祭是一种非常隆重的活动,每年四次,分别是仲春、季夏、仲秋和孟冬,其中以孟冬之社最为隆重,特称“大割”。
虽然这一次是仲春之社,但由于魏国大军即将出发,和赵、韩两国联军在浍水以北的战场上展开战斗,因此魏国国君魏罃依旧用十分隆重的规格来召开了这一次的社祭。
《祭法》规定:“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大社、王社、国社、侯社属于官方之社;大夫不特立社,与庶民共社,是为民间之社。
根据这个规定,魏国的社属于国社,但是由于战国时代周天子的脸面甚至都比不上一枚魏国铜币那么大,所以从魏斯立国开始,这位魏文侯就将魏国从国社直接提升到了王社的规格。
魏国的王社位于宫城之中,和魏国太庙呈一左一右之势,面积并不大,从吴杰所站着的位置看过去,只能够远远的看到王社的红色围墙,除此之外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照理来说,以吴氏一族下大夫的爵位,应该是属于和庶民共同进行社祭,也就是所谓民社的。
即便是有份参与到王社之中,那也应该是吴氏一族的家主出面,而并非吴杰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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