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的第六感,夏锦绣的第六感一向都挺准的,尤其是乌鸦嘴的时候。
呃……好吧,这并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能力。
扯远了,现在的情况是,真的是托孤。
保护小天的一行人原本有百人,只是从驻地逃出来后,死的死,散的散,就剩下了他们四十多人运气好,遇到了夏锦绣,这才安全的到了第七城。
而现在,因为装甲车报废,小队里剩余的这些个战士打算留在这里,加入杨淮的部队守卫市民,和城市共存亡。
作为一个军人,入伍时就有了会牺牲的觉悟,他们就算战死,也是死得其所,但是小天只是个孩子。
一群人经过商量,凑了一笔钱,希望请夏锦绣出手,把小天送到第七三军工城,到了那里只需要把人交给军方就行了。
“一号阁下,这是我们兄弟几个……”说了一大堆,发现夏锦绣表情有所松动,队长把准备好的军用背包双手递了过来。显然,这是他们一群人凑出来的值钱物品。
“不用,拿回去吧。”摆摆手,夏锦绣略微有点头疼,但最终应下了。
“我暂时不准备离开,如果这里守不住了,我离开的时候会带上他。”夏锦绣做出承诺。
如果打得过,能杀了心机虫,那自然最好,如果干不过,那只能对不起了。
和城市共存亡什么的,她又不是市长,她连个兵都不是,她现在就是个拿赏金的猎人。
生命第一,金钱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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