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论作什么都需要有动力,李承乾也不例外。
看着火坑一角堆着的人头大小的一堆铜钱,李承乾只能报以无奈的苦笑,发财大计必须加快速度了,否则屌丝这个名头只怕这一辈子还会套在自己头上。
所以第二天中午,李承乾就迫不及待的带上侍卫,伙同了一众二代,一行好几百人,浩浩荡荡杀出长安城,直奔东北方龙首原马球场,准备进行他们的发财大计。
但很多时候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当他们赶到的时候,李承乾竟愕然发现这里已经被一群老货占据,而为首的正是他避之不及的程魔头。
扭过头,将疑惑的目光投向身后的一众二代,发现这群小子已经极为默契的作鸟兽散,远远看去,一众背影跑的极为消魂。这群王八蛋,跑之间意然没有一个人想起通知李承乾一声的。
而就在李承乾纠结于自己要不要跑的时候,老程的破罗嗓子就响了起来:“承乾贤侄,见了老程为何躲躲闪闪,莫不是老程会吃人不成?”
“程老匹夫,休要胡说。”就在李承乾纠结于跑是不跑,怎么跑才能保持一点形象的时候,另一个中年汉子骑着马靠过来,缓解了块面的尴尬。
只是在那汉子越众而出之时,透过人群的缝隙,分明可以看到一缕明黄之色。
整个大唐敢用这个颜色的,除了他老子李二陛下,那就是他老子的老子李渊。再仔细瞅瞅眼前这一批人,基本上个个都参与过玄武门之变,现在已经不用想了,人群后面必定是他老子李二陛下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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