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三十三年,仲春之月的大朝会上,丞相和御史府已拟好了宣战诏书。
“昔者,宋杀楚使者申舟,楚庄王闻之,投袂而起,屦及于窒皇,剑及于寝门之外,车及于蒲胥之市!”
这意思就是,楚庄王听说自己的使者被杀,勃然大怒,拍案而起,光着脚就跑出去,捧鞋的人追到庭院才赶上,为其穿上履,捧剑的人追到寝门之外,为其挂上剑,驾车的人追到蒲胥之市,请庄王登车,直趋军营,发兵围宋……
“今秦之强,十倍于楚,瓯越小弱,尚不如宋。然边鄙夷越,竟敢轻慢天朝,杀我行人,此奇耻大辱也,不惩之不足以扬天子之威!”
皇帝本来就打算对百越用兵,这下可好,连战争理由也名正言顺,不过,皇帝可不想大军出动,只打一场小仗,灭一个小部落,而决定将所有越人,都作为打击和征服的对象……
作为事件的爆发地,西瓯自然首当其冲,成了用兵的重点,先残灭西瓯,再顺势扫清其他诸越。
相应的,让皇帝犹豫许久的主将人选,也就此决定。
黑夫与屠睢,他们的方略各有侧重,可以说不分伯仲。抛开方略与是否胜任的问题,单从政治层面考量的话,秦始皇就更偏向于屠睢,而不是黑夫。
皇帝是亲自去豫章郡巡视过的,当地监御史暗暗禀报,说豫章黑夫旧部甚多,在县一级里,掌兵的基本是黑夫乡党,虽然没有太过分的结党营私,但让他们相互勾连,长此以往,不是什么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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