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好酒好菜给爷可劲上!”
林虚在府城寻找好客栈,把行李放下,又寻了一家规模中等的酒楼,准备大吃一顿。
这几天为了避免被血衣门发现,他风餐露宿实在不好受,现在有机会,自然要好好进补一下。
至于为什么不找家最好的酒楼,不是差钱,而是为了低调。
进入酒楼坐下之后,虽然他嗓门儿不小,但是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
在养伤期间,他跟山寨里的人学了一点易容知识,凭借着过人的天赋,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此时易了容的他,少了几分少年人的稚嫩清秀,多了几分青年人的成熟稳重,其貌不扬,端坐在酒楼之中,除非是极其熟悉的人,否则根本认不出来。
“公子您稍等!”
负责伺候他的是个跛脚的半大孩子,十三四岁的模样,虽然年纪不大,但动作却很是老练。
拿肩膀上的麻布毛巾,飞快的把桌面擦拭一遍,满面笑容的往前台跑去。
光听眼前这个青年的口气,他就知道是一个性格豪爽的客人。
这种客人不仅好伺候,如果吃得开心,往往还会给上一笔不菲的打赏,是他们这群小二最喜欢的一种人。
现在天下混乱,流民四起,很多乡下的平民,都跑到城里来讨生活。繁华富足的府城,更是他们的首选之地。
乱世人,不如太平犬。
虽然地方豪强林立,但在州府,朝廷的力量基本上还占据主要地位。
虽然官府里面贪污横行,但身为朝廷部门,比起完全看拳头的帮派力量,起码还保持一点基本律法,可以讲道理,加上各方力量的互相博弈,比起其他地方,州府算的上是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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