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那张粗糙的脸上,有一条疤痕从眼角延伸到嘴唇上方,疤痕血肉外翻,看上去格外恐怖。
他看到胡志高从屋内走出来,从口袋中取出一支雪茄烟叼在嘴里,然后取出打火机点燃,狠狠地吸一口,吐出一口白色烟雾。
男人名叫詹姆斯,是隔壁詹姆斯牧场的主人。他原本是一名江洋大盗,十年前,震惊北美洲的黑旗银行大劫案,就是他带人犯下的。
在那场劫案中,詹姆斯带领二十多个劫匪,头戴黑色头手持m31军用步枪,冲进银行中。银行那些安保人员看到他们进来,连忙拿出手枪阻拦。可是手枪怎么可能是步枪的对手,更何况,詹姆斯生性缜密,已经提前发现了勘探过银行的布局,清楚知道这些保安分布的位置,所以那些保安一露面还没来得及扣动扳机,就被劫匪们射成了筛子。
银行里那些前来取款的客户们,看到劫匪冲进来,早就吓得趴在了地上。他们从小就在北美洲这种枪击不断的环境中长大,早就训练出来了经验。
那个身穿笔挺西装的银行经理,看到这群凶神恶煞,和那乌黑枪口,早已经吓得浑身哆嗦。
詹姆斯命令银行经理打开银行保险柜。银行经理本想趁机报警,却被詹姆斯的手下识破,狠狠飞出一脚,把他的手踹断了。
“该死的,你敢在我们面前耍花招!”
“你信不信,我一枪把你的脑袋轰开花!”
詹姆斯瞪着眼睛,拿着手枪对准银行经理的脑袋。银行经理打了一个哆嗦,裤脚处一片湿漉漉,点滴腥臭的液体,顺着裤脚流淌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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