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贝克兰德常年笼罩在城市上空的雾霾,清晨的拜亚姆,空气清新,天色晴朗,人们一睁眼便能看到湛蓝的天空。
斯托恩街区,位于整座城市中最繁华的地段,住在这里的大多是有身份的鲁恩人,还有被殖民前的当地酋长等实权人物,为了保障体面且安全的上层生活,他们命令大多由当地人组成的警察队伍对斯托恩街区进行不间断的巡逻。
天才蒙蒙亮,身穿制服的当地警察们便成群结队的出动,用警棍和暴力驱赶着流浪汉和可疑分子。
在公园的躺椅上蜷缩成一团的男人被警棍打醒,畏惧的看了看眼前一长一少两名警察,在他们的骂声中离开,结果差点撞上迎面而来的一辆四轮马车。
幸好车夫经验丰富,立刻拉住缰绳才避免事故发生,并大声斥责道:
“走路不长眼睛啊!”
流浪汉低着头唯唯诺诺,就是说不出完整的话来,年长警察见状无奈上前,用半生不熟的鲁恩语说道:
“您好,对不起……我马上把他带走。”
车夫受惊不小,不耐烦的说道:“不用了,让他以后走路看着点。”
“一定,一定。”
在马车启动离开后,警察恢复了趾高气扬的语气对流浪汉说:
“不滚还在等什么,等我请你吃饭啊!”
花费所有积蓄才得到这个职位的年轻警察把这一切看在眼里,好奇的问道:
“怎么不把他抓起来?”
“抓起来你管他的饭啊。”年长警察继续巡逻,边走边解释道:“这些流浪汉巴不得被抓进警局,他们又没犯多大罪行,顶多拘留几天,还有的吃有的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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