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都看着林可。
像大夫人安托娃和比利管家已经猜到了,母亲芙隆也有点猜到。
不过大多数仆人还是有点懵逼的。
这大下午的,大家都在准备晚餐,什么事把大家召到一起的?
林可咧开小嘴,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朗声道:“今天,我和我最忠诚的仆人约翰,以及我的追随者尼克斯,启蒙了血脉!”
说话的时候,他要先说约翰再说尼克斯,不然约翰这人容易吃醋。
至于约翰……在林可提到“最忠诚的”这几个字时,他骄傲地挺了挺胸膛。
尼克斯则是一直模仿比利管家,此时两只毛茸茸、粉嫩嫩的大耳朵塌在后面,很有礼貌地弯腰鞠躬。
众人渐渐升起期待感,他们再蠢也听懂自家少爷的意思了。
肯定是启蒙了好血脉啊!
“我们三人的血脉等级,都很好,或者说,非常好!”
林可的声音充满了兴奋,同时有一种鼓舞人心的感觉。
今天的他,启蒙了“领袖”血脉之后,对鼓舞人心总有种拿手的感觉。
可能就是血脉带来的亲和力吧。
“非常好?”
“安德鲁之腿,不愧是我们阿赞恩的少爷。”
“那是,老爷的血脉不可能差的。”
“呜呜,太羡慕约翰那个小子了。”
众仆人开始低声议论,而林可的母亲芙隆则是直接兴奋得欢呼了:“太好了小林可!”
她可从来不会在餐桌以外注意形象,怎么自由、怎么开心怎么来。
“夫人,林可少爷自小聪慧,他未来必定会成为王国中最耀眼的明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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