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有的时候就是这样,总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要你作出痛苦的抉择。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抉择是选择生或者是死。但无论其选择生意或者是死,他所需要负责的仅仅只是自己。
人生在世许多人总会面临这样的抉择,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所谓艰难的抉择只需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选择跪着活着,选择站着死去。选择忍辱负重选择苟且偷生。但是不论做何种选择,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作出选择的人只需要对自己负责。
只要自己认为觉得合适,那么就做出自己的选择,后悔也只是自己后悔。
但是现在大卫所面临的情况远远超过于此。他所需要做出的选择,不仅仅是关于自己,还是关于他人。
自己伸手就能够摸到那一个扳手,自己只要搬下就能够救下一校车的人。但同时,又会有一个醉鬼被自己给碾死。
这样的话算不算是自己杀了那个醉鬼呢。
但是假如自己不动,那么将会有一车的孩子失去性命。自己这样是不是坐视不理?
但是不论做何选择自己都会承受良心的谴责。
假如没有自己的话,那么事情按照惯性发生。醉鬼躺在那儿不会有事。死的是那一群孩子。
救醉鬼还是救孩子?如果仅仅只是做一个理论上的选择题这话,其实很好下决定,所有思维正常的人都会下定决心要救孩子而杀掉醉鬼。
但是醉鬼就一定要该死吗?大卫无法做出这样的判断。他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有权随意的剥夺任何一个人的生命。尤其是一个无辜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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