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派瑞斯自己身上穿的衣服是很潮的,就像一个三流超级英雄,假如在正常人群里,他这样当然很怪异,不过这地下全都是怪物,怪人的世界里,帕派瑞斯是很寻常的,不但是寻常,更加是很酷的。
鹿宗平也想要类似的服装,这可是英雄的战斗形态。在他去热域的这半天时间里,帕派瑞斯依旧给男孩准备了全新的衣物。
“这是啥?”鹿宗平捏起一件露脐的白色纯棉圆领短袖,正面还印着一个红色的心心。
“这是上衣啊。”帕派瑞斯身上也是差不多同款的短袖,只不过他露出的是脊骨。
“这也太露骨了。”鹿宗平换上这件衣服后,百花的衣衫褪去,显露出他的小肚脐眼——还有清晰的腹部肌肉线条。
“哇哦,人类,你的身材不错哦,蛮结实的嘛。”
“那这条裤子有什么怎么回事?蓝色三角短裤?这不是内衣吗?”
“穿上试试看嘛。”
于是他又露出精健细瘦,白皙挺直的双腿。
“好极了,太酷了!人类,任何人看到你都会被你的魅力所倾倒的!”
帕派瑞斯给鹿宗平系上红披风,现在鹿宗平的形象就介于看完动画片心潮澎湃的异装癖和披着奶奶家大红毯子上街溜达的变态之间。
鹿宗平找了一面镜子,然后就感觉辣眼睛。镜子里的生物简直是雌雄莫辨,秀美非凡。
“算了算了,帕派瑞斯,你那里还有多余的骨头吗?”
身为骷髅,帕派瑞斯的习惯就是收集骨头,他在卧室里也囤了好几箱骨头呢,鹿宗平把这些都买下来,然后发挥艺术天赋,把骨头往帕派瑞斯赠送的“超级英雄套装”上填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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