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一缕微光穿过木屋的缝隙,照耀在陆羽的眼帘上。
陆羽习惯性的睁开眼睛,更衣之后去附近的公共用井中打了一盆水,好用来刷牙洗脸。
虽然做为准半神的他已经无尘无垢,但是前二十多年的生活让他习惯于如此。
“陆先生早!”
“你也早啊。”
一个同样在打水的边军军卒向陆羽打了个招呼,陆羽记得他,五年前被草原上的蛮人捅了一刀,硬是捂着伤口从城外捂到了城里,然后又捂到了他家门口。
最后憋着一口气向他借了五十两银子,然后又让他代笔写了一封家书:
“娘,我在渭城这边保家卫国,杀敌无数,可能要升官常驻这里了,国家没有亏待我。
这五十两银子,其中二十两给俺妹做嫁妆,不能让俺妹婆家因为咱家没有男人在家里而看不起俺妹子,还有三十两留着压箱底。
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寄银子了,毕竟俺要升官了,得给下面的弟兄们做好表率,不能在偷偷摸摸的挣外快了。
儿子李二狗留。”
等陆羽写完家书,这位名叫李二狗的唐国边军提着的一口气就散了,晕倒在了他的家门口,捂着伤口的手也有些无力的垂了下去。
陆羽看着这个唐国军人,认为救他一命应该不会改变剧情,而且正是有这些军卒镇守在这里,才能让他在这里安静的观察了十年的天,让他免于那些草原蛮子的打扰。
而且按照江湖规矩,人家保护了你,你自然要量力而为的给点辛苦费,很是有江湖气的陆羽在有了足够充分的理由之后,向那个垂死的军卒李二狗伸出了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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