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马修起了个大早。
正所谓,人逢喜事精神爽。
马歇尔·布鲁斯的加入,可以说完全是一场意外之喜。
早期弗朗茨说马歇尔是一个不错的艺术家,马修只是随便一听,并没有放在心里。
开玩笑。
弗朗茨回来时,为了减少负重,选择了大包小包的购物,让马歇尔徒步来庄园,完全没有任何忠实的感觉。
现在马修只觉得后怕,万一马歇尔来庄园的路上遇到兵蝗或者被神殿直接抓了,那庄园就少了一个重要人才了。
弗朗茨这家伙,真是神一阵鬼一阵。
说他不靠谱吧,经常来一些神来之笔,不论是弗朗茨1号、俾斯麦长裤、贝琳达长筒袜还是马歇尔,都可以说是让人惊喜。
但说他靠得住吧,又差点把马歇尔害死,色胚属性极其容易上头,在雪莱夫人面前就变成了一条听话的狗……
马修摇摇头。
不管了,总而言之,不能寄希望于弗朗茨,他往往能整出点活儿来,寄希望于他,他就极可能拉胯。
“先生,马歇尔先生的安排,是直接归入斯派德区长的盘丝洞区?”
索伊扶了扶眼镜,再次确认:“今天就让他去盘丝洞区报道吗?”
马修点点头。
“他和弗朗茨在一起,比较能发挥天赋,还有,建议他们组建一个乐队。”
“成员就是,主唱马歇尔,鼓手弗朗茨,吉他手奥黛丽,名字他们自己定。多练一练,多练习几个曲目,时机成熟,帮助他们在埃里克城开一场小型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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