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着两天的时间,程孝廉都没有在山里边找到什么吃的东西,家里的米是一点点少了下去,程孝廉的体力也不如之前好了,毕竟天天吃米饭,谁的身体也受不了。
这两天出门,程孝廉倒是没有去蒙语采药的地方,他虽然觉得面子并没有这种重要,但是总是要人家施舍吃的,尊严可就没了。何况他年轻气盛,更不愿意让人家当成混吃混喝的无赖。
也许当年韩信可以天天在浣纱女跟前白吃白喝,但是人家你情我愿的事情,嘴上谢谢以后多送点银钱就是了,现在蒙语明显没这么情愿,程孝廉总不好厚着脸皮去要吃的。
近处没有什么能吃的,程孝廉只能去远一点的地方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的机会,自己四肢健全总不能活活饿死。
走出了前两天探索的范围,他突然听到了草里面有动物叫声,似乎是惨痛的叫声,他心中一喜,难不成真的有一只兔子摔断了腿被自己遇到了?
想到这里他再不犹豫,拿着手里的木棍就往草里走去,到了近处一看,真的是一只兔子,不过这只兔子可不是自己摔断了腿,他踩到了猎人防止的夹子上面被夹住了后腿,所以一声接一声的痛叫。
程孝廉嘿嘿一笑:“天无绝人之路,走到路上竟然能捡到一只兔子,天佑我大明!”
“混账!你这偷吃的贼子跟大明有什么关系?”
程孝廉回头一看,竟然是一个长胡子的男人,看起来也有四五十岁的样子了,蓬头垢面的,手里的弓箭仿佛证明着眼前的猎物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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