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增加到两百余的乞丐青壮军,挡住了五百全世界都有数的精锐,甲胄兵器战马齐全的郑恩护卫,及郑恩的去路。
还要对郑恩委婉指责。
这就是有血性有骨气的人,跟附炎趋势的人的区别,有怕死的人,就对应着有为了心中的底线,而不怕死的人。
“……顺天侯,外臣入京,没有带兵一说吧!”
对于这句很有找死意思的话,郑恩先看了眼四周已经开始偷偷逃走的、原本躺在草堆上的老弱,再看着这个时候,这支已经两百多的、乞丐青壮一般的明军,还有人呼朋唤友的加入其中。
这一次郑恩收起了笑容,很认真的说到:
“诸位是欺负我郑恩的刀子不利呼?!”
“我们的枪矛也不是样子货!”
一杆杆廉价又破烂,但没有一丝锈斑的长枪长矛,被这支明军举起,再是附炎趋势的守将千总,都无言以对了。
“好!很好!”
郑恩一副对方不卖面子,恼羞成怒的样子,恶狠狠的一声大喝:
“来人!给我……”
郑恩瞪着眼,杀气腾腾,拖着长音,一副要发兵血洗的样子,想看看有没有吓走的,不过这支明军既然已经站了出来,就没有再被吓走的了,虽然面对自己的爆喝也有骚乱,但无一逃走者,还有后来者,慌忙往这边赶,生怕错过了接下来显而易见一面倒的屠杀。
“哈哈哈!我总算知道为何清灭北方只用了半年,在南方却让清兵为反清起义军焦头烂额了3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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