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尔曼加的屠夫,那是我的外号。屠夫就是布彻,布彻就是屠夫,其实是一回事。”布彻手臂用力,将手中的羊腿掰成两截,看了看横截面,将火候不够的那一半扔向火堆。他知道赵迈会用心灵异能接住羊腿,放到架子子上去,于是自己就省事了。
“你原名叫做什么?”里卡斯眨眨眼睛。
“保密。”布彻狠狠撕下一大口流着油的羊腿肉,胡乱嚼了几下咽下去,然后再用冰凉的麦酒冲冲喉咙。之后他就开始慢慢品尝味道,而不是这么着急了。
“凯尔曼加到底发生了什么,你把整个城市杀光了?”
“差不多。”布彻哼了一声:“我从城主的地牢杀出来,出现在我面前的所有人都没活命。我就想着为自己讨个公道,脑子里只想着要么杀到狗头城主面前,要么死在通向狗头城主的路上。只是我低估了那混蛋的无耻以及逃跑速度,再加上我迷路了,在城市里转了好几圈。我是杀了不少人,几乎所有的城卫兵和骑士都完蛋了。城市中发生了混乱,谋杀抢劫强奸和偷盗到处都是,许多事情也算在了我头上。据说我一晚上**了超过五十名女性和二十名男性,动物我就不说了。这条谣言实在太胡扯了,远不如我一晚上杀了三千人更容易接受。屠夫之名就是那么来的。”
“你还记得当时的事情?”赵迈有些惊奇:“你不是总怕自己失控,一直要锻炼心灵异能的自我约束吗?你要是记得当时的事情,就没有失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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