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欢是丛林之王,比想象的还要厉害。
它先是很快找到了邻近的一条小溪,然后钻进丛林里,不久就拖着一头山羊跑了回来。
郝思理几乎看傻眼。
小欢的体型只有一点点大,比一只猫大不了多少,却能咬死了一头山羊,还能拖回来,这事情怎么看怎么觉得稀奇,若不是亲眼所见,没人敢相信。
再联想起小欢之前的神勇表现,任谁也知道,这小东西不一般。
有水,有山羊,对付一顿丰盛的晚餐,根本不是难题。
几个人就在小溪边架起一堆篝火,把山羊扒了皮,用一根树棍子叉了,烤羊肉吃。
“木槿,再给你一天时间,若是找不到冒十留下来的踪迹,你就死!”
魏可也是发了狠了。
木槿听得傻了,连声抱屈道:“大爷!这不行啊!树林里这么大,谁知道冒十他们从哪里走?我们肯定是和他们走的一条路线,但不一定能找到他们走过的路?”
魏可听了,不为所动。
人都是逼出来的,以他们现在的速度,想要追上冒十,那是休想。
唯一的办法,找到冒十在前面走过的路,冒十等人走过的地方,一定是清理出了一条比较好走的路,就省了魏可他们的功夫,让速度大为增加。
郝思理手里捏着匕首,对着木槿,不怀好意地连连冷笑。
“毒|贩子!你当这是在山里逛着玩吗?找不到路,小爷把你剐了!”
木槿吓得寒蝉若惊,眼神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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