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县衙最近的一个小餐馆内,一身捕快服的项央和傅大春凑了一桌酒菜,酒酿花生,爆炒腰花,红烧鲤鱼,再有两大碗白饭,香喷喷的,惹的人流下口水。
此时距离项央第一天当值已经过去五天时间,县衙的效率很高,小刀会该抓的抓,该判的判,解救出的妇孺也纷纷归家,至于之后怎样,就跟官府没什么关系了。
项央在这个破案过程中立功最大,除了县衙赏赐的二十两白银,蓝大先生送出的拜帖和百两纹银,还有就是得到各个捕快的认同,跻身其中,不说打成一片,也不会被当成萌新小白被人欺负。
当然,他也不可能让所有人都喜欢,比如刘丰还有几个年纪轻轻也做到捕快的年轻人,对项央的态度就很一般,或者说有些恶劣。
“项大哥,我就不懂了,刘丰要不是靠着你的消息,能立下那些功劳吗?干什么成天吹胡子瞪眼的,看着真不爽利。”
往嘴里丢了一颗花生,嚼的咯嘣脆,傅大春脸色有些泛红,颇有些不忿道。
他自己是没什么本事,既不能打,也不能查案,这一点他承认,要是自己受了气,也就罢了。
但项央可不同,在他眼里那就跟唱戏里的主角一样,早晚要有大出息的。
今早居然受了刘丰的气还不还以颜色,在他看来有些难以理解,甚至感同身受,有些憋气。。
事情的起因是今天城西出现一个奸杀案,王英本想带着项央和另外几个年轻捕快前去办案,不过刘丰毛遂自荐,把项央换了下来,所以项央就成了一个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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