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这个人后,周云便用他的笔迹写了一份资产转让书。在这个转让书上,这人的财产,被转给了一个叫冯亮的人。在这份资产转让书上,还盖有那人的血指印。
签合同盖指纹印在民国也是盛行的。
随后,周云去了他的三个安全房,将里面的东西全部收进了自己的储物格中。初步估计,这些东西价值有一千多万法币。另外光大黄鱼小黄鱼就有一百多根,大洋几万块。
对于一个重庆的富豪来说,这点钱不算什么。
处理完这个人后,就基本上断了日特小组的财路。
周云出来后,这才回到了军营。他让方言带着人去了重庆市府。三转两转,将那个人的固定资产全部转让了。
一转,可能人家查的到。但是三转之后,再想找到人,就很难了。所以,这些东西现在全部是周云的了。
拿着转让书,去了那些单位,方言等人直接接收了他们。
处理了所有的员工,发完了薪金,方言他们又挂牌转让。
这些都是赚钱的行当,一挂牌,马上就被人拍走了。
三天的时间,周云便拿到了那人的固定资产所拍卖的钱,一共是一千五百万法币,外加三十根大黄鱼,一百七十根小黄鱼。
只收大小黄鱼,这是周云要求的。
一千五百万法币,周云拿出来五十万法币,分给了方言。其他的人每人分五万法币。这样,就分出了近三百万法币。
给了局长三百万法币。这七转八转,政府高速办事,也有局长的人情在。那些人情也是要花钱的,并且也是封口费。外人是查不出来,谁夺了那富豪的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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