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就是这样,最繁华的地方最落魄,最光鲜亮丽的东西最苦涩。
直到现在,邓杰才意识到这一点,可已经迟了,他无力改变。
刚入职的时候,邓杰还是一个憧憬未来的大学生,看着矗立在苍穹的高楼大厦,攥着挂在脖子上的工牌,势必要在这座城市闯出一片。
他能想象到自己忙得焦头烂额,创造一个个业界典范,让自己的人生发光发热,走向这栋楼的最顶端,哪怕做不到,在这里拼尽全力,每天精疲力尽却心满意足同样可以。
不求功成名就,但求无怨无悔。
真傻。
邓杰自己都不知道,眼睛里何时没有了光。
职场和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
邓杰想象不到原来这样的高楼每天都要挤人满为患的电梯,担心着女同事犀利的高跟鞋凿穿自己的脚掌,每天在地铁上三个小时的通勤时间,天还没亮就得起床洗漱,住在十二平米共用厕所的房子里,什么奇奇怪怪的声音都能听见,还有那错综复杂的职场关系,时刻提防着随时可能出现在身后的督察小组。
原来这才是生活。
邓杰不是天才,他只是一个普通人,生活让他麻木,他的眼睛终日半耷拉着,既不痛苦,也不快乐。
这种感觉很折磨,贫困又无聊的生活真的很折磨,像人生一眼看到了边界,就像网上许许多多规划人生的帖子,按部就班的一步步成为一位平庸的人。
可自己怎么会是一个平庸的人呢?他明明应该是一个很厉害的人,万人敬仰,亦或者万人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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