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谋财害命,任何知道朱华有钱的人都有可能吧……”
“凶手一定是个女人,只有女人才能将他骗到宾馆,并且在他的领口留下口红印记。
仅仅一个对朱华有诱惑力的漂亮女人还不够,这个女人还得足够了解朱华,她知道朱华从事的非法诈骗活动,知道朱华及其同伙正准备潜逃……”
闫儒玉解释道:“你仔细想想,孙金成和李霞为什么稀里糊涂充当了埋尸者?因为孙金成收到了朱华的消息,消息里朱华自称要自首,所以要见两人最后一面。
可是朱华明明做足了潜逃的准备,为什么突然又要自首?只有一种可能:这条信息根本就是凶手发的!凶手的目的也很简单,就是想让孙金成和李霞替自己背锅。
凶手深知,只要提到自首,就一定能引来孙金成和李霞,因为这两个人绝不想被朱华的自首所连累。
当两人发现朱华已经死了,也绝对不会报警,显然,他们会想办法悄悄处理掉尸体。
只要这两个人与朱华的尸体有了交集,日后警方查起朱华被杀案,就很容易被那条消息误导,认为孙金成和李霞为了阻止朱华投案自首而杀人灭口。”
“你还真别说,我头一次审问李霞的时候真有这个想法,凶手的心思太可怕了。”
“我们来梳理一下,能将朱华约到宾馆的女人,了解朱华的生意以及生意伙伴,贪财,符合这些条件的,目前只有一个丽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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