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坊玩了一大圈,索兰黛尔玩累了,三人就找了间早餐铺喝豆浆。
索兰黛尔喝到一半,突然盯着一个方向看。
洛娜抬头问道:“怎么了?”
索兰黛尔默默地说:“你看那边。”
奇诺和洛娜回头看去,一间铺子正在进货,老板正坐在马车上,一边喝着热茶,一边懒洋洋地指挥奴隶搬运重物,而这些奴隶全都是还没成年的孩子。
在多古兰德,童工并不违法,很多穷人家庭收入贫瘠,就会努力多生几个孩子,然后把孩子卖给贵族们当奴隶,或者干脆全家过去当奴隶,以此换取月币和庇护。
而根据《多古兰德法典》,签了卖身契、打上奴隶烙印就相当于自主放弃公民权,不再受法典庇护,也不再算是人,而是“动物”,跟猪牛羊没区别,主人可以自由定夺其生命——这条法典原则甚至不是某个王国统治者所定,而是传承自众神之长太阳王。
这不,有几个孩子实在太瘦了,搬运重物效率很慢,立刻就遭到了老板的鞭打。
其中还有一个小男孩和小女孩,应该是一对兄妹,哥哥为了不让妹妹挨鞭子,用身体把她护在下面,也因此激发了老板的凶性,下手更用力,打得他后背鲜血淋漓。
行人们偶尔伫立围观,但很快散去。
别说打奴隶,哪怕这些奴隶当街被杀,都不会有人在意。
打上奴隶烙印就不再是人,奴隶的命也不受法典庇护,这是自古以来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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