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寻常的山匪强人,钱塘县县令召集的人马足以应对,按照李公甫的说法,三班衙役,民壮,加起来足有百余号人。
县令还特批,从武库中调取了一批兵器出来,虽然不够装备给所有人,但也有几套皮甲,长矛长枪这些也就不说了,长弓箭矢也发了下去,交给召集而来的弓手。
这些人马加上他们的武器,攻打一些个小县城都足够了,除非那些强人是在水泊梁山,或者为首的叫做方腊,那样的话,就不是他们这些衙役掺合的事了,需要调动朝廷大军来剿。
但是,那死里逃生的富户的家丁却说了,那些强人人数不多,原本凭借他们的人手就能应对,却能够使出妖术,他们就是栽到了这法术上,那就不是他们这些凡人捕快衙役能够处理应付的事情,但岳斯又不欠他李公甫什么,如何能请岳斯出手。
李公甫是一个好人,但不是个圣母婊,不像美剧或者电影中的那样,见到有人陷入了危险,自己不去伸出援手,便用道德绑架其余的路人或者队友,让他们冒着生命的危险去救已经陷入危险的人,美其名曰对方有能力,没有不出手救人的理由。
所以李公甫抹不开那面子向岳斯明说,只能够旁敲侧击,询问岳斯的意思。
“斩妖除魔,匡扶正道,是我辈修行之人义不容辞的事情,李捕头你大可以直说。”岳斯说到:“我住在你家,叨扰这些时日,已经过意不去,有需要的话我会出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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