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斯适时从人群中走出,见过他的衙役捕快没有敢拦他,放岳斯来到了许仙的身边。
一道咒法施加到许仙身上,许仙干枯的法力瞬间便恢复了,甚至还有所盈余。
蝎子精的处理方法很快就敲定了,蝎尾被县令拿去,作为功劳四处展览——寻常的蝎子哪会那么大,即便只有一条尾巴,也能够证明真的有这么一只蝎子精存在。
当然,蝎子精的尾巴县令可不是白拿的,县令可是要拿一笔钱出来的,倒不是给李公甫或者许仙使用,而是补偿那几个被蝎子精黑雾喷死的人,以及树碑刻文记录这件事。
借着这个机会,许仙得以扬名,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成为了钱塘县家喻户晓的人物,而且治下出了这么号人物,虽然与县令没有直接关系,但也算他的功劳。
就算修县志的时候,他的名字也可以留下来,算是一定程度上的青史留名。
当然,如果是寻常时候,这位县令并不会那么好说话,在李公甫面前必然是不假辞色,摆出一副上官的样子来,只需要把事情吩咐下去,李公甫只需要照办就行了,哪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但经过此事之后这位县令却不敢了。
原因出在许仙身上,许仙能够击败一个妖怪,自己这一介凡人还不是任他施为,假设哪天惹得不愉快了,许仙效仿前唐之事,飞剑跳丸,取走自己项上人头可不好了。
至于蝎子精剩下的部分,整个的躯干被岳斯拿走泡酒,酒水和药材许仙和李公甫已经准备好了,岳斯只需要稍微把蝎子精的尸体炼化一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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