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使人变傻,信仰让人疯狂。
这两者都会让人变得看不清自己。
自从维尔塔上校背弃圣主,投向了鲁苏之后,背离原宗教的皈依者效应让他比原来更加虔诚,恨不得时时刻刻跟随鲁苏的身边,聆听他的教诲。
神明鲁苏还没有教义,威尔特希望自己能够成为神明手下撰写经书的第一人。
可是很快他就发现横亘在他和神之间的最大障碍是语言。
鲁苏说得中文他一句听不懂。
但是鲁苏说得英文他还是能够说上一两句的。
因为这个时代英国已经开始殖民北美,并且国家的上层建筑普遍对西属殖民地处于虎视眈眈的态度。身为他们的敌人,维尔塔上校也稍微学过几句英国话,但是只介乎于“你好,再见”之类的常用语。
能够辨别出鲁苏会说英语已经是撞了大运。
很难再说交流什么的。
虽然神明无所不能,但在语言不通的情况下,维尔塔不觉得自己可以听得懂我神的启示,所以他才派人去抓了修道士摩尔逊。
现在虽然不是中世纪,但是知识分子仍然大规模集中在教会的手里。
摩尔逊是外来人口,没有贵族血统。
放在后世,算得上一个草根知识分子,但是放在现在基本上就比底层贫民好一点,本地的主教态度一致地漠视、敌视他们。
贵族和商人也不喜欢他们。
维尔塔上校把他抓来,就是觉得他不会引起什么注意力。
修道士摩尔逊被打倒在地,浑身疼痛的他仍然没有准备放弃,一直以来所坚持的信仰让他一而再、再而三地重拾力量、想要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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