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北风请老王吃狗肉。
不是老王狗兄弟的肉,是老王狗兄弟最大的竞争对手,隔壁街老狗王的肉。
“喝着灵泉酒,吃着老狗肉,千金不换,美哉美哉。”
老王不忌口,只要不是吃他狗兄弟,其他肉全吃。
林北风特意把林镇北珍藏的灵泉酒用来“贿赂”老王,只为让老王喝嗨,忽悠他去西域。
老王一口狗肉一口酒,不亦乐乎:“痛快啊痛快,狗兄弟快过来,吃点狗肉暖暖身体,这是你死敌的肉,吃了能让你有王霸之气,称霸全城的狗。”
狗兄弟通人性,汪汪汪回应老王,似乎在说,谢谢狗兄弟。
老王很喜欢这条狗,真的把它当成亲人,谁要是敢弄死这条狗,他一定会让对方后悔出生:“和我老王做兄弟,有酒喝,有肉吃,再来一口酒。”
老王把酒倒了一些在地上。
狗兄弟跟老王混久了,酒量在所有狗中独树一帜,是天下酒量最好的狗,狗中酒仙。
一对狗兄弟喝的很嗨,老王把最大一根腿骨丢给狗兄弟:“来,一起大口吃肉。”
狗兄弟兴奋地摇尾巴,随后叼起这根带着肉的腿骨,兴高采烈去找它的小情人。
老王看着自己的狗兄弟马上可以在北风城称王称霸很是高兴:“看到没有,这就是我老王的狗兄弟,天生就带王霸之气,注定要成为统治一城的狗王。”
林北风突然觉得老王好可怜,寂寞如雪,只能在狗身上找到慰藉。
“老王你有没有想过,找一个灵魂伴侣,而不是一个灵魂伴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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