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寒风凛冽,乌云密布,黯淡的白雪掩埋了原野上的一切,空留几座残存的丰碑,它们下面压着的,大概是那些还没被遗忘的逝者。
今天本来应该是个好日子的,万家团圆,和和美美,幸福的人们吃着热气腾腾的肉饺子,蘸着醋,包着硬币,争先恐后,欢声笑语。
今天当然是个好日子,所以在今天,这个打着手电筒,提着大袋子,在这片荒坟中冒着风雪前进的男人显得尤为异常。
“妈的,车抛锚了,这个鬼地方...”
他又不慎将名贵的皮鞋踏进雪坑,满脚的冰凉让他再次骂出声。
“烟说的,是这个地方吧...”
男人抬头,望着四周白茫茫的荒野,“记得是...哪来着?”
啊,对了,三六三二。
三六三二其实很好找,男人来之前了解过这个地方,这里风水不好,一般只有那种没多少人认识,却也不至于被当成流浪汉火化的人才会在最后来到这里。
所以,从边缘往前数就行了。
就比如这个,三七四八。
他也不在乎脚底这双新买的皮鞋了,像小时候偷煤那样,在大雪地上一步一个脚印,艰难地往前走着。
渗进鞋里的雪被他的体温烫的渐渐融化,变成冰水浸湿了他妻子给他编制了三天的羊毛袜。
虽说这种袜子有点臃肿,但他还挺喜欢这种厚实的,主要是他七岁的小女儿玩闹似的在上面缝了一只看起来像茶壶的小白兔,每次出差,他在宾馆休息的时候,看到袜子上那只小白兔,感觉心都要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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