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特律,奥本山宫殿。
“换人!”
“该死的水货!”
漫天的嘘声和叫骂声,惊醒了原本双目呆滞的李勋。
“这是哪里?”
李勋神色茫然,目光四处搜寻起来。
下一秒他只感觉无数讯息纷拥钻进自己的脑海,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剧痛。
穿越了?
李勋难以置信的揉着自己的太阳穴,额头青筋毕露。
这具身体也叫李勋,2008年被底特律活塞以次轮59顺位选中,险些落选。
虽说顺位不高,可李勋的身体素质不错,进入NBA前被国内球迷寄予了厚望。
206公分的身高,212公分的臂展,108公斤的体重,主打小前锋位置,能兼任大前锋,算是个比较少见的双能锋。
身体强壮,一身腱子肉,看着相当唬人。
结果眼下半个多赛季打下来,李勋的表现有些辣眼睛,成为活塞的饮水机守护神。
想到这里,李勋不由愣神了。
现在的自己是一名正儿八经的NBA球员了?
他不由朝着场上看去。
场上正进行着活塞主场对阵纽约尼克斯的比赛,眼下时间已经进入了下半场。
答案艾弗森、永动机汉密尔顿、小王子普林斯,还有铁憨憨水货状元夸梅布朗。
不出意外的话,现场活塞球迷叫骂的该死水货,目标应该就是夸梅布朗了。
李勋恍如隔梦,这些前世耳熟能详的球星,现在竟然都是自己的队友!
“坏孩子军团?”
“艾弗森队友?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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