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有食癖。
有人爱好臭味冲天,有人无辣不欢,有人喜欢无骨虫,有人喜欢带血生肉……
所以有人对人肉有渴望也不奇怪。
人可以吃动物,动物可以反过来吃人,人为什么不能吃人?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人肉产生食欲的呢?
我不记得了,我只知道,吃了一次之后,就再也停不下来。
人最好吃的,莫过于五脏六腑了,这是我的口味。
我知道吃人是法律不允许的,但我不吃,我会死。”
叶宝宝将日记本的纸张捏出水来,好长一段时间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摊开手掌,她发现自己手掌全是汗水。
她现在很饿,但想到的食物不是她爱吃的鲜奶芋圆,而是那锅被她倒掉了肉羹。
反胃和渴望同时升起,怪异得难受。
叶宝宝烧掉日记本,离开了这间出租屋。
警察总会找到这里来的。
那张免费的报纸叶宝宝一直拿在手上,她带着宽檐帽,低头看着竖起的报纸,躲过一个又一个监控摄像头。
没想到自己一过来,就成了连环杀人凶手。
叶宝宝叹气,她翻了一页报纸,加大字号的标题映入眼中——
忘恩负义:二八少年手刃养母。
胡子谦双手被银色的手铐束缚住,身上穿着橙色的囚服,坐在审讯室里的他,能从略微反光的玻璃里看到他的样子。
十几岁的少年,夸张的发型,耳朵上满是耳钉,鼻环,还有唇钉。
胡子谦下意识抬起手去摸自己的嘴巴,没有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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