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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章 法不容情,法亦有情!(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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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胜兀自愣神时,距离颍川百里外,一名持剑青年,正在楚地暗查着各地的失田情况,并开始试推行‘使黔首自实田’。

不过。

推行的范围并不广,也未曾引起他人注意。

......

学室内。

下午是令史昌的课。

自从秦落衡等人在狱衙那边触了事后,令史昌就再也没有带他们去体验‘试为吏’了,所有的课程都在学室授习。

令史昌作为法官。

他讲的最多的还是案件。

通过一起接一起的案件,让他们逐步加深对律法的认识,也逐步掌握和熟悉《封诊式》的书写。

同时。

也让众史子知晓法官的重要性。

令史昌说道:

“法是大秦立国根本。”

“法官则是维护法制的核心人物。”

“目下朝廷的法官体系是这样的,咸阳设有三名法官,分别位于朝堂、御史府和丞相府,各地郡县也各设一名法官、法吏。”

“法官的主要任务是保管与核对法令,以及提供法律咨询。”

“或许你们觉得法官名不副实。”

“非也!”

“大争之世开启,各国都在积极变法,为了使新法能在民众中得到支持,公布法令、让民众知法懂法更是成了应有之义。”

“而这就是法官的职能!”

“你们中今后或许有人会成为法吏、法官。”

“但不要小看法令的保管。”

“商君书言:封以禁闭,有擅发禁室印,及入禁室视禁法令,及禁剟(duo)一字以上,罪皆死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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