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是吗?”听到这话,查理立刻精神振奋,忍不住捏伊芙琳的手都用了些力气。
查理拜托洛克的事情,当然是有关于图书版权等问题。
那本书叫做《哈利波特》!
好莱坞影史上,最为成功的魔幻儿童系列片作品之一。
别的不提,光是品牌价值,就一度达到上百亿美元!
可以非常肯定的说,一家出版社,或者电影公司,只要将这个作品掌握在手中,那么吃一辈子完全不成问题。
而且有别于其他的成功系列影片,《哈利波特》以儿童故事入手,这比《加勒比海盗》、《指环王》等,市场面更加宽泛。
还是那句话,作为个人,查理更喜欢《海上钢琴师》等剧情片。
作为电影公司老板,他对受众普遍的儿童家庭,迪宝宝类内容,更加渴望。
事实上一开始,查理是打算自己写这本书的。
但后来想到,前世这本书大概两千年前后已经出版成名,恐怕罗琳女士早就开始写了。
自己一旦上手,未来麻烦缠身。
第二个原因是,《哈利波特》的卖点众多,不仅是神奇魔法引人入胜,还有书中不断出现的伏笔悬疑。
查理很清楚,这类作者标签浓厚的作品,换个人写恐怕产生的效果完全不同。
自己没有时间,也很难有能力,完整将其写出来。
即便是他前世阅读过书籍,穿越重生后对文娱产品记忆深刻,却也不大好完美复刻。
所以最终,查理还是决定,寻找罗琳女士,将版权拿到手中。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退出阅读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lengleng.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