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书友取名好麻烦的再次打赏和推荐票!^-^)
窦明和平鸿轩高高兴兴来宜州帮好兄弟保媒外加肃清障碍——
结果大家都对他俩的朋友横挑眉毛竖挑眼,怎么看怎么不顺眼,没看过的都觉得不顺眼!
一时间也是颇为郁闷,心里怀疑说:难道是我们当朋友的看习惯了,没发现平鸿轩丑的很?
但事实就是,和陈成这种“谁看了谁都好瞅一眼”的小帅比相比,平鸿轩的确很普通啊!
颜值并不是人家的核心竞争力,除了这个,其他各方面他在岭南青年才俊中都是出类拔萃的存在。
“那唱歌又怎么讲?”陈成忽然发问道。
比诗,平鸿轩既然拉来了三位好兄弟辅助,其他人想来不是他们的对手。
如莫炎幻想的那样,陈成去力拼一个——
那最多也就一个嘛,还能一挑四不成?
所以,还不如考虑考虑另外一条路径。
“噢,这个虽然不是我们几个考虑的,但也有讲究。”梅英卫道:“刘仙姑毕竟以歌艺闻名岭南,能歌擅唱的自然是她老人家青睐的。若想当她的女婿——”
“怎样?”
“唱胜了她便可。”
众人:“……”
刘仙姑的要求果然还是那么严苛,之前莫炎就曾这么说过。
立这么一条规则,摆明了刘仙姑就是不想让会唱山歌的人当她的女婿,而要招能写诗的。
赤裸裸的歧视啊!
要我看,你要是真的诚心诚意要在会唱山歌的人里面挑女婿,跟你比有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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