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笑是个诚实的人,一个标点符号都不掺假,至于姚倩会如何脑补误会,就不关他事了。
原来是个纨绔富二代啊,难怪整天翘班还开豪车,姚倩对于常笑的厌恶又增加了一分。
原本她还以为常笑是个年轻有为的大帅哥,虽然是个花心大萝卜、大骗子,多多少少也是会有那么一点好感的。如今好了,连这点好感也变成了鄙夷。
搓了搓被风吹得通红的双手,姚倩哈了口热气,改而问道:“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吃?”
公司里有食堂,提供一日三餐,还极为丰盛。
不过因为食堂的饭菜一般都比较清淡,吃久了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常笑想要吃点重口味的调剂调剂。
至于姚倩,她是不得不将绝大多数收入都用来还债,哪怕食堂的饭菜已经补贴得很便宜了,还是尽量少吃,每天都吃不饱,饿得连本就不大的胸脯更瘪了。
难得有人免费请吃大餐,哪怕再讨厌常笑,她也无法拒绝美食的诱惑。
谈恋爱是顺便,吃饭常笑是认真的,一脸兴奋的说道:“听说昨天新开了一家野味店,价格高得连我们公司员工都消费不起,被不少人议论,我倒要看看是有多好吃。”
姚倩一听也来了兴致,这该是多丰盛的大餐啊,啊,不行,淑女怎么能流口水。
不一会儿,两人就走到了一间名为“食人居”的饭店。
单从装修看就很有风格,整个饭店正面被装修成一只张着血盆大口猫咪的模样,地板是血红色的舌头,客人踩在“舌头”上走进店,就好像主动把自己送进怪物嘴里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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