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七十六章 刺配孟州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一夜无事,翌日清晨,张正道和陆小乙洗漱一番,吃了早饭,便来到郓州城司理院外等候。

这司理院,乃是太宗皇帝太平兴国四年,由司寇院改制而来,下辖监狱,配置推院、杖直、狱子等吏人,因此称为“鞫司”,专门执掌狱讼勘鞫。

司理院设司理参军,受知州委托,审讯案件、管理牢狱,同时还有权复察其他已结案件,以洗冤狱。

朝廷又以司法参军及知州为谳司。审案时,由司理参军负责调查取证,认定事实,再由司法参军负责检法议刑,最后由知州、知府亲自决断,各司其职,不许越权。

这郓州城共有两院主掌刑狱,一是司理院,设司理参军,一是州院,设录事参军。

此两院职能大体相同,由于大宋立国,讲求制衡,实行职事回避制,因此,若是司理院审理的案件,在有犯人不服时,即刻移送至州院重审。

而州院审理的案件,在犯人不服时,则可移送司理院重审。

而大州之内,又分设左右司理参军,便是有两个司理院,一院设在府治城东,谓之左司理,一院设在府治城西,谓之右司理。

郓州乃是大州,同样设有左右司理院,武松就被关在城西的右司理院下辖的大狱中。

由于大宋鞫谳分司制度,审判分离,所以武松一案要先经过右司理参军调查取证,再转由司法参军检法议刑,上报知州决断。

张司理打开文书、证词等物,又提审了人犯武松,以及三个人证,问询了一遍之后,便署上自己的名字,唤来一个小吏,便将案件移交给了司法参军。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lengleng.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