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鞋最终没有踩到王元亨的脸上,很简单,他被王元亨抓住了。
当这只散发着强烈异味的大脚朝王元亨袭来的时候,王元亨再也没能忍住心中的怒火。
他一把住那只令他愤怒的脚,另一只手抓住对方的小腿,直接活生生地掰断了它。站起来,理也不理这时因为剧痛,并且身体不稳而倒在地上大声哀嚎的那个家伙。只是用力地一脚将其踹出数米之远,一下子耳根就清净了。
这个时候他才看清自己身处何地,并且发现还有两个装着黑西装的男子朝他冲过来。
所谓手执利刃,杀心自起,王元亨就是这种情况。他现在有着比大多数普通人强大的身体,拥有对常人可以说是生杀予夺的力量。可以说是在普通人中,就犹如鹤立鸡群一般的他,控制自己的情绪会更加的难,需要更加高的心理调节能力。
而前几天更是轻松杀死另外两个卡牌持有者,更是助长了这种情况。即便他内心清楚,在那种情况下杀死龚七那样的货色,并不算什么。
王元亨自己也并非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杀人狂魔,更没有一下子就觉得自己高高在上。
但是,即便是一个普通人在得到枪支的时候,面对其他人也有着强烈的心理优势。而很多智力极其发达的人物都不可避免的会在常人面前显露出不屑一顾的蔑视,比如不少成就裴然的科学家会觉得,只有其他科研工作者才能交流,其他普通民众就如同不是一个物种一般难以沟通,而王元亨现在也是差不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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