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什么都没有了。
世界就是这样的,一切都是转瞬间的事情。
打鼓儿,我成了笑柄了,连普通的百姓人家,都敢拿一个尿壶让我看,就让我收了。
这真是没脸混。
但是我也得混,不能饿死。
去老阳头那儿,人家看了我一眼,门关上了。
我去。
打野鼓儿,我决定了。
京城外城,离京城三百里,有一个小镇,说是古镇,我去那儿打野鼓去。
少小年打过野鼓儿,我也听他说过不少。
打野鼓儿,也是偷鼓,如果让人本地鼓儿抓住了,断胳膊腿的,就太正常了。
我还是要冒险。
三天后,我去了那个小镇。
小镇也不小,住在桥洞,我是真没钱。
我成了要饭的,在小镇的街上转,胡同里转,进酒馆,吃人家剩下的,有的时候能还弄口剩下的酒。
都知道小镇来了一个要饭的。
我天天听消息,轻易不出手。
其实,我要走的时候,扎野前,我想见一下白蕊。
我等在她家门口,两天,见到了她。
她抱着我哭,给了我十根金条,说我平时给她的零花钱,换的黄金。
有一斤。
我带在身上了,这是我扎野的本儿。
能否东山再起,接白蕊回家,就靠这一野了。
我在小镇呆了三个月了,盯住了一家,消息从酒馆得来的,也踩了鼓儿了,基本上确定了。
想想,一斤黄金,一根一两,换三十块大洋,这在京城买宅子是买不来的,一栋普通的宅子,也得四千左右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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