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规定,王府的确是有朝庭编制的,这一点在唐律里写的清清楚楚。
李慕云虽然只是个郡王,但郡王好歹也是个王,王府里该有的官他也一样得有,只不过此前一直没人张罗这事儿,这些官职便也就一直空悬着没有人来干。
现如今一大堆的太学学生上门来看先生,说起将来出路的问题,李慕云也正好想到了这个问题,索性便将所有人都收留下来,将名单往巴掌那么大的纸上一写,直接交到吏部去了。
话说这个时候吏部也在放假,每天只是几个侍郎流值班,等看到来人递上来的条子便是一愣,只见那纸条张皱巴巴颜色暗黄,边上带着着毛刺,一看便是不知道从哪张用过的纸上扯下来的。
吏部侍郎当了这么久的官,还没见过递条子递的如此随意的,有心将来人打发回去,却看到了纸上一个不起眼的角落有着盖着个印章,仔细看去,却是四个篆体小字:逍遥王印。
逍遥王是谁?不用问都知道,这段时间长安城里被人讨论的最多的就是他,像什么杀人不眨眼,智斗吐蕃人之类的段子几乎尽人皆知。
吏部侍郎虽然说来算个人物,但在那位逍遥王眼中还算不上什么,与其得罪他不如照着他的意思备个案了事。
毕竟王府官上不得台面,与其将事情闹到皇帝那里,最后还是按照李慕云的意思办,不如卖他个面子,以后大家也好见面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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